室内球场体育馆的噪音该如何治理
南昌佳绿环保对体育馆,篮球馆等体育场馆针对其混响时间,响度,声场分布,音质缺陷,噪声控制,采用多种吸声材料相结合使用,使场馆内各频率段声源得到合理吸收及利用。同时对场馆内的通风系统、暖通系统、备用电力系统等进行噪声防治。
体育馆声学设计指标说明
1混响时间
声音在室内从稳态开始衰减,直至衰减到其声能为原有声能的百万分之一时,这段时间称为“混响时间”,也即衰减60dB(A)所需时间,各种不同用途的厅堂馆都应有相应的适度混响时间。适度的混响时间,可使音乐丰满,语声宏亮、饱满。一般说来,混响太弱(混响时间太短),声音会变得沉闷、干涩无力;混响太长(混响时间太长),则会使声音混淆不清,清晰度降低,音乐缺乏节奏感和力度。对于体育比赛、报告及演出各种不同形式的厅堂管所所要求的混响时间都不相同,都有一个相对的***佳混响时间范围。
在体育馆内配置一定的吸声材料或结构,就是为了控制混响,同时也是为了防止长距离声反射引起的回声,体艺馆内能进行吸声处理的部位仅限于顶部及墙面。顶部是体育馆吸声处理的主要部分,为了提高单位处理面积内的吸声量,绝大多数的体育馆均采用悬吊空间吸声体方法,墙面则采用穿孔板,后填吸声棉的做法,其悬吊吸声体及吸声面的设置应针对各馆具体现状进行设计计算,以达到***佳声学效果。
根据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混响时间一般采用以下公式(艾伦—努特生公式)进行计算:
=
式中:S为体育馆内的总表面积,m2;
V为体育馆的有效容积,m3;
室内所有表面的平均吸声系数(与材料有关,不同频率吸声系数也不同),无量纲;
4m是考虑高频声在空气中的声吸收而再加的修正量。
由此公式进行计算,可确定初步设计方案(即吸声面积的多少),达到国家《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第九章声学设计的要求。
2响度
足够的响度是***基本的要求。厅堂越大,音质的主观评价就越受响度大小的影响越大,不仅满意的清晰度和丰满度要求有足够的响度。而且空间感也与响度有关。响度是声压这一客观物理量对人耳感受到音量大小的主观反映,响度级为40方(等响于声压级为40 dB的1000Hz纯音,0 dB=20μPa)的声音响度为1宋(son),两倍响度为2宋(son),实验证明,响度级每增加10方,响度增加一倍,响度与响度级之间存在如下关系,即:
㏒N= 0.0301L-1.204
式中:N为响度,宋;
L为响度级,方。
对于室内音质控制而言,一般用于表征音量直接的指标是声压级。根据国家《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第九章声学设计的要求,场内可达到的***大声压级应大于90dB(A)。
对于体育馆而言,要求扩声系统的扬声器的分布及配置要根据体育馆的特征及现状进行设计,使观众席和运动场地有足够的声级。
3声场分布
对于各种比赛演艺建筑而言,除了要有足够的响度要求,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声场分布。这对于激发全场互动的节目的影响更大。也即在厅内各处响度的差别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同时避免“死角”。表征厅内声场分布的不均匀度值△P(dB),是以厅内测得的***大与***小声压级的差值确定的,即:
△P=Pmax —Pmin (dB)
式中 △P —— 声场不均匀度值 (dB);
Pmax、Pmin —— 分别为厅内任一位置上测得的***大和***小声级级值(dB);
根据国家《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第九章声学设计的要求,声场不均匀度应满足:△P<10dB;
4音质缺陷
在厅堂建筑中是不允许出现回声、颤动回声和声聚集等音质缺陷。这是声学设计***起码的要求。对于体育馆内处在的回声、颤动回声、眩声等现象都属于这类音质缺陷,实际上,我们只要根据馆内具体形状配置好吸声体和扩声系统的合理分布,就能很好解决掉音质缺陷问题。
5噪声控制
良好的音质环境是以低噪声为前提的,因为噪声对语言和音乐的听闻有很大的掩蔽作用,同时给人以烦噪不安的感觉,特别是低频噪声,更是使得整个空间陷于一种沉闷的气氛中。
在体育馆建筑中,通风、空调的噪声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都必须将噪声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根据国家规范的要求,体育馆大厅噪声限值标准如下:
甲级以上 ≤NR-35 [40dB(A)];
乙级、丙级 ≤NR-40 [45dB(A)];
在确定声学设计指标的多年研究和大量实践中,体育馆内的允许噪声级为45dB(A),噪声评价曲线为NR-40,因为馆内一般采用扩声系统,故只需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适当消声、隔振处理,通常都能达到允许的噪声标准。